如果运输过程中会出现包裹扣货、退件、遗失或少件的情况,往往是因为包裹未如实填写申报信息、
敏感货被海关人员扣查、返退、充公或当地派送快递意外失误等等的问题。
国际运输过程中,从始发地到目的地会经过船公司运输、始发国和目的国的海关检验、目的地中转及派送等流程的交接。
为避免第三方他人因素造成的失误而影响我们的合作关系,为保护我们永远良好的合作关系,保障客户与本司双方权益,我司在此立定《货运赔偿条规》,
如包裹在途中丢失或目的地收件人收到包裹后发现部分丢件等问题,将按照以下条款和程序处理包裹赔偿。
1)如客户瞒报、漏报、虚报货物信息,或敏感货物充普货走,若出现包裹整票丢失或收到包裹后发现少件、少重量情况,我司一概不处理赔偿申请。
2)如遇海关人员查货导致包裹破损少货,客户需提供包裹产品图片、产品数量、价值证明查询,
如在20个工作日内找出包裹,我司将取消赔偿申请;反之若20个工作日内找不到货物,
我司将参照货物实际价值或包裹运费3倍,视哪一项较低即取低者赔偿,最高赔偿不超过600元人民币,所消费运费不退还。
3)若包裹属于部分遗失,我司将参照货物实际价值或部分少重的比例计算运费3倍,取较低者赔偿,每票包裹最高赔偿不超过600元人民币,所消费运费不退还。
包裹重量差异比例计算赔偿公式:(总运费/总重量 = 每公斤赔偿价格)* 3倍 = 可获赔偿金额
赔偿计算的总运费不包括敏感费、超重超长费或其他附加费(如有)。
4)若包裹在清关、中转或派送过程中整票遗失,我司将参照货物实际价值或包裹运费3倍,视哪一项较低即取低者赔偿,每票包裹最高赔偿不超过600元人民币,所消费运费不退还。
5)高价值物品如手表、手机、电脑等,我司建议客户在出货前对包裹投保遗失险,如没买保险情况丢失此类型贵重物品,我司一概不处理赔偿申请。
6)如签收包裹时发现包装破损或有重新包装的痕迹,应当在快递人员面前验货后签收,以及反馈给快递员是否少件,同时也立即反馈给我司签收情况。
7)如发现收错,收少,包裹少件等问题,请务必在签收起24小时内向我司反映,同时提供外包装图片和签收复称重量记录,以及遗失的包裹产品图片、产品数量、价值证明;超过24小时内反馈问题者恕我司不能接受申诉。
8)货物运输过程中包裹难免会被挤压,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或破损,我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
9)如敏感货物冲普货路线被扣货或返退,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,反之
10)运输时效上的问题,航班延迟、清关缓慢、派送延误等情况,我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
以上!